第245章 三件事!没得商量!
陆公小院,规模不大。
他老人家喜欢清净,极少见客。
即便高柳城各方人物前来拜会,也只有少数人,能够入得院中。
院中椅子并不多,即便将房内的椅子都搬出来,也不够坐。
但吕堂还是搬出了四张椅子。
陆公与那位首座真人,分别落座。
另外两张椅子,显然是给无常巡察使,以及那位圣地十三少主的。
林焰神色平静,坐在陆公身侧。
而那位十三少主,却只是看了一眼,微微皱眉。
在他眼中,这些木椅,材质粗糙,过于廉价,即便坐在上边,都污了这身圣地的衣袍。
“少主为何不坐?”
陆公见状,微微抚须,笑着说道。
十三少主语气平静,说道:“长辈议事,晚辈自当侍立在侧。”
他声音落下,不由得瞟了正坐在陆公边上的林焰一眼。
“也好,作为晚辈,就在边上仔细聆听教诲。”
林焰神色平淡,目光看着对面的老者,缓缓说道:“首座真人代表圣地前来,本巡察使代表监天司表示欢迎!陆公……咱们开始议事。”
场中气氛凝滞,圣地众人,脸色都极为难看,隐含愤怒之色。
而那位十三少主,神色如常,眼神之中却添了三分冰冷之色。
倒是名为氿鸩的年轻男子,见此情形,心中暗喜。
吕堂和林磊对视了眼,心中颇感无奈。
陆公咳了一声,道:“首座真人,有话直说。”
这位首座真人,深深看了林焰一眼,笑着说道:“今日到高柳城,按照规矩,本应该前往城守府,与当代大城守商议此事。”
“但老友正好在今日,登临炼神之境,理当祝贺。”
“本座出发之时,亦不知陆兄在此,空手上门,实在失礼。”
他这样说来,偏头看了下。
十三少主会意,从怀中取出一个盒子,放在桌上,说道:“首座真人闭关多日,不知外界消息,但家师听闻陆先生在高柳城养老,特命晚辈,送来一物。”
陆公见状,却笑了声:“老夫微末之人,竟得圣主挂念,真是倍感荣幸。”
“不久之前,栖凤府内,有了一首诗句,传到了圣地当中,其中有一句‘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圣主对此赞不绝口。”
十三少主笑着说道:“因此,赏赐这一支神笔,希望陆先生,多有佳作,壮我人族文运,助力新法之路!”
林焰神色如常。
林磊倒是神色略有古怪。
随后便听得陆公笑了声,抚须道:“多谢圣主赏赐。”
听得这话,林焰顺手拿起那盒子,往后递过去。
吕堂伸手接过,只是脸色颇不好看。
他在古迹当中,封禁已经解开,自是听出了这其中的意味。
那位首座真人的意思,他此行是来寻城守府商议的。
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来见陆公,甚至不曾听闻陆公在高柳城,意思是从未将他放在眼中。
如今陆公成就炼神,所以作为圣地的首座真人,愿意给予尊重,前来拜会。
最根本的意思是,今次不是前来商议,而是知会一声!
随后又取出这赏赐之物。
何谓赏赐?
上位者,奖赏于下,便是赏赐!
他们这是察觉到,陆公与无常,态度不佳,颇有敌意,因此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陆公,纵然是炼神境,也不能凌驾于圣地之上。
“不知首座真人,前来高柳城,究竟何意?”
院外忽然传来声音。
在场众人,修为都不低,早已察觉到院外的动静。
正是城守府来人。
为首的是当代大城守,身侧的那位,则是有权调动高柳城内各方兵马的大城尉。
身后两位副城守,以及十二位高级主事。
“我等前来恭贺陆公,炼神功成,可喜可贺。”
大城守上前,施了一礼,旋即笑道:“我等恰好到来,又有陆公见证,正好议事!”
“事关重大,理当在城守府内,才合规矩。”十三少主眉宇微皱,说道:“在这小院当中,成何体统?”
“放肆!”
林焰闻言,骤然起身,出声喝道:“首座真人在此,与高柳城守府议事,我监天司协同陆公,在此作为见证,轮得到你一个小辈开口?”
“都说圣地之中,繁荣昌盛,礼法森严,让各府各城,争相效仿!”
“这就是圣地之礼?”
只见林焰伸手,指着对方的脸,喝道:“成何体统?”
“……”
圣地众人见状,无不为之震怒。
十三少主更是脸色阴沉,下意识把手搭在剑柄上。
林焰见状,当即便要伸手拔刀。
陆公忽然咳了一声,深深看了林焰一眼。
紧接着,林焰才把手松开,面无表情。
“本座为第六脉首座,然而十三少主作为圣主亲传,协理此事。”
首座真人终于开口,平静说道:“无常巡察使,过于激动了,呵斥圣地无礼,此事可是千年未有!”
“想来是个误会。”
大城守笑着说道:“先前这位少主,似乎也未落座,就是本座来了,也只以为是随从而已。”
陆公闻言,抚须笑道:“无常巡察使与老夫相交莫逆,他对圣地向来崇敬。”
“此前,圣地制定律法,传至栖凤府,再到高柳城。”
“正是无常巡察使,严厉监察律法之推行,实为高柳城,第一遵纪守法之人!”
随着陆公的话,高柳城之中,无论城守府众人,还是林磊和吕堂,都神色复杂。
“说来倒也确实如此。”
大城守抚须而笑,道:“据传新律初立之时,我城守府御下不严,有不少巡夜使,违背新律,殴打嫌犯……都是无常巡察使,代为训诫!”
吕堂神色愈发复杂,偏过头去,不忍再听。
刚认识无常那会儿,陆公就向外南司,调过无常的卷宗。
无常升任临江司掌旗使之前,协助巡夜使办案,一年出头,斩杀嫌犯过百。
殴打嫌犯,是知法犯法。
但嫌犯拒捕反抗,就地伏法,合乎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