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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花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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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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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诗敛了笑意,却仍礼礼貌貌地回应:“卫公子请讲。”

“一支射中靶心,便算赢。这也太容易了,只怕我们一个个比下来,人人都能射中,还有什么胜负可言。阮小姐今日只带了一柄名剑,胜者,也只该有一个。”卫宁话音一落,便随手从托盘里抄起一支箭,开弓、搭箭、引弦、放箭,快如闪电,一气呵成,众人还未反应过来,方才的那支箭,已然深深地插进了靶心的正中央,“夏公子弓术不错。不过五十步射木靶,没什么比头。比弓术,向来以射天上飞禽为第一,只是今日不一定遇得上。退而求其次,便在百步之外,栓一枚铜钱,箭从铜钱眼中恰好穿过,即为射中。夏公子刚才是代叶老伯出手,自己的三箭,不如来比一比这个。”

阮诗倒抽了一口冷气,她怎么把这个人忘了——她终于懊恼地记起了卫宁的来历。他不止是卫校尉的儿子,更是今科高中的武进士。她原以为,夏初那样的弓术,已经非常厉害了,旁人纵有练过的,也至多不相上下。可是,卫宁方才那一箭,几乎连准备都不需要,信手拈来,何等轻松。如果再让他改去比射铜钱,恐怕,恐怕……夏初要比不过了……阮诗咬了咬下唇,想要尽力找托辞劝阻,可是两人按照现在的规则,已经打成了平手,要怎么推脱才好——

这时候,夏初却微微一笑,说道:“我虽不能,卫兄既有命,也只能尽力一试。”

阮诗无法,只得示意下人,按照卫宁所说,到百步以外找了棵树,树枝上用绳子栓吊一枚铜钱。卫宁这时候也认真起来,稍稍屏气凝神,拉开弓弦,瞄准了一会儿,才松手放箭,众人眼睁睁瞧着这一箭飞出去,恰从铜钱方孔中飞过,连上下边沿都没沾半点,都不由得看呆了,蹲在铜钱侧面凝神观看的下人,此时也大声喊:“中了,中了。”

卫宁扬了扬唇角,只是这样还不够——此时天上恰巧扑棱棱飞过一行山雀,卫宁心随意动,手起弓发,只听得一声凄厉鸟鸣,一只雀儿从天上掉了下来,跌在绿草丛里,下人跑去捡起,只见那山雀雀身被箭杆牢牢对穿,羽毛尚在汨汨淌血。

卫宁很是满意,志得意满地向阮诗望了一眼。她愣愣地站在那里,大抵也同其他人一样,被自己的武艺震撼了。三支箭,一中木靶,一中铜钱,一中飞鸟。再没有比这更完美的表演了。他要争的,不止是一场胜利,一个彩头,一柄名剑,而是她的心仪——他转头看向夏初,笑了一笑,将弓递还给他:“夏公子,该你了。”

夏初倒是不卑不亢地接了过来,一开始像是有些紧张似的,低头平复了一下呼吸,才弯弓搭箭,找了好久好久的准头,才松手发箭。可是偏偏不遂人意,方向略偏,长箭擦着铜钱的边缘飞了过去。第二箭试图调整方向,又从另一侧擦边掠过。甚至到了第三箭,还要偏得更多更远,毫无章法地斜飞出去,甚至离铜钱的边缘都足有好几寸远。

阮诗目睹着这一切,心情跌到了谷底。她甚至惴惴起来,她知道夏初从来没有被人在公开的场合比下去过,唯独在她刻意拉的场子上,输得一败涂地,他会不会很不高兴。她不禁偷眼去瞧他的脸色,可是这一眼也是白看,夏初绝对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因此而失态。他仍然端着教养极好的微笑,毫无妒忌地称许着同龄人出神入化的武艺。

阮诗心中一片冰凉。毫无疑问,众人都已经被卫宁的本领震得目瞪口呆,更不会有第二个人敢上来挑战,卫宁已经是当之无愧的胜者了。现在,不管她心中有多么忐忑,有多么不情愿,都必须去为这件事收尾了。她转过身,借着从捧盒里拿起匕首的时机,整理了一下神情,脸上挂起青涩礼貌的浅浅微笑,目不斜视地走到卫宁面前,对着这位大获全胜的骄矜少年,半垂着眼睛,双手捧着那柄匕首,说:“卫公子武艺超群,名不虚传。能以这柄匕首相赠,是在下的荣幸。”

“多谢阮小姐。”卫宁单手握着剑鞘,拿起了匕首,当即佩在了身上,这才向阮诗拱手道谢。阮诗微微屈膝,默默地还了这一礼。那时阴错阳差,又陷在患得患失的心情里,于是她将这件礼物送给卫宁的时候,着实不情不愿。却没想到,经年以来,卫宁竟然一直将它带在身上——

“我那时候也真是个蠢货,怎么会看不出来,你是想把这个送给太常的。”卫宁饮尽一杯,自嘲般地摇了摇头,“人人都不出头,只有我跳出来搅局,偏要显这个本事。真真可笑。”

阮诗想起往事,莞尔一笑,说:“我倒是庆幸,能将这柄匕首送给你。也算是,替它找了一个好主人。名剑自然要配英雄。你比太常,佩这柄匕首,更合适得多了。”

卫宁转着手中酒杯,哈的一声笑了出来,酒劲上冲,眼睛里却隐隐泛起了泪意。

阮诗见他这样,也慢慢敛去了浮淡的笑容,说:“你回到京城,去拜坟了么?”

“拜坟?”卫宁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反问了一句,然后便明白过来了——他们的旧识,当日诗会上的十来个玩伴,连同叶墨在内,只剩下了他,阮诗与夏初三个人还活着。其他的人,都已经在一场血雨腥风的屠杀之后,成了刀下之鬼,被匆匆收殓,埋进了东山的坟堆里面,“我去拜坟做什么。我当年离京的时候,只有你还来送我。那时候,我就知道,只有失意之人,才会记得失意之人。在得意人那里,你什么都不是——”

阮诗默然。卫宁入仕最早,心气最高,可自从离京之后,无缘无故困在一隅,将近二十年不得升迁,心里积压了不知道多少愤懑与不平。这份心情,她也能领略几分。从这里论起,或许他们,也算得上“同是天涯沦落人”了——或许,这也正是她将卫宁调回京城里来,期望他能为自己分担心腹重任的缘由——

“我也知道,这话听来可笑。不要说我只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养子,就以我义父的家世和官位,若不是当初太常抬举,我根本不能与这些人平起平坐。后来年纪轻轻,就能当上一方太守,已经是很得意了。”卫宁一边挂着笑,一边继续用冷冷的口吻,嘲讽自己,“可我还是觉得失意。这也没有办法。说来,都是我年轻的时候,仗着自己有点本领,就自视甚高,生出了许多妄想,自然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早成了别人的笑柄,还懵然不知。”

阮诗有些不忍再听下去,叹了口气,低声说:“子澹,你醉啦。”

“世事难料,何妨一醉呢。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今日有酒不醉,以后,还不知道是怎样。”卫宁笑着说。

阮诗也被这句话触动了,勉力一笑,低头斟了一杯酒,跟卫宁轻轻碰了碰杯,便仰起头,一饮而尽。她觉得自己渐渐地醉了,脑子还算清楚,脸上却发热,手臂腿脚也有点发软。卫宁回京接任司隶校尉之后,半天都呆在司隶府里没出来。她便来找他了。跟卫宁喝点酒叙叙旧,就算是接风了。却没想到,连自己也要醉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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