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每次见到叶成明和蝙蝠侠就没有什么好事,之前碰上他俩,就死了人,今天又要整出什么幺蛾子?
蝙蝠侠说了一番和叶成明差不多的话,戈登挑了挑眉,怪物?
他倒是有点印象,前几天不就是说在酒吧出现了一只穿着武士服和一只人型兔子的怪物,一开始他可不信,在看过监控后他信了,不过除了两只怪物外,另外一个放火的家伙他也很好奇。
他也调查过,没有任何资料,只知道最后怪人和韦恩家族的唯一继承者,富佬韦恩一块进了一扇门,然后就不见了。
他曾经想去韦恩庄园问问,但被管家以韦恩不在为由拒之门外,戈登也只能将此事先放一边。
“好,我会让人留意的。”戈登点了点头,既然事关那种怪物,叶成明口中危险的数码宝贝,他自然会多加留意。
“对了,放火的家伙你有了解吗?”
蝙蝠侠眼神怪异的说:“他说他叫火神兽。”
这个名字是叶成明告诉他的,他很想说既然都是你,叫叶成明不就好了,叶成明却死不承认,说必须分开,叶成明是叶成明,火神兽是火神兽,叶成明可以是火神兽,但火神兽不一定是叶成明。
叶成明的一番话蝙蝠侠嫌太绕口,就不跟戈登复述了。
戈登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现在的关注点不应该是怪物,而是蝙蝠侠怎么悄无声息的站在他办公室的。
“话说你怎么进来的?”
这回是进警长办公室,下回是不是要进警局档案室?
甚至是进银行金库了?
蝙蝠侠依旧站在角落,看着戈登,淡定的说:“没有我进不去的地方。”
对于蝙蝠侠的自信,以及对规定视而不见的态度,戈登也只能是敷衍的回应:“行行行。”
在李约瑟家中与叶成明的一番‘友好交流’后,李约瑟和戈登提出的问题让他所产生的疑问尽数消散,就如叶成明说的,他会抛开秩序给予他的枷锁,他的执法不再需要法律证据,他将是审判哥谭罪恶的正义。
“最近怪事怎么那么多,先是多了群奇装异服的人,又是怪物事件的。”戈登边说边收拾东西,起身穿上外套,抬头看向角落:“你说……”
话刚说出口就顿住了,角落里哪还有人,戈登看着窗户嘟囔:“走了也不说一声。”
要不说蝙蝠侠是奇装异服开创者呢,身手还挺敏捷,进进出出一点声音都没有。
戈登站在窗前,风从脸上呼啸而过,没有带走了烦恼,只带来了一片片灰暗的云彩,就如同蝙蝠侠,用他的出现为哥谭注入一股另类的生命力,他用力扯着哥谭的衣角,让哥谭的慢慢注意到他的存在。
“哥谭可真危险。”戈登感慨了一句,虽然同样是美利坚的大城市,可比起大都会等其他城市,哥谭绝对是其中最大的异类。
一座靠黑帮,靠黑色交易成名的城市,一座犯罪率全国第一的大城市,一座传言十个人中九个是精神病,剩下一个是没去查的城市,一座空气中都弥漫着疯狂的城市,一座无药可救的城市,一座犹如深渊的城市。
就如同我们都很熟悉的一句话,注视深渊的同时,深渊也在注视你。
越是臭名远扬,哥谭就越是能够吸引与它同源的人前往,络绎不绝,最终让疯子们齐聚一堂,为哥谭献上一场又一场的狂欢。
而不属于哥谭的人,自然会被淘汰,只有属于哥谭的人,才能在狂欢中待到最后,才能在深渊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