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萌萌忽然发觉她上当了。
没忍住,开了坛,喝了酒,和酒店客房经理聊了半宿,结果呢,一坛酒所剩无几不说,周文这名字也忘不掉了。
少有人知道,冷面冷人冷言冷语冷白皮的冷艳姐姐白萌萌居然是个酒鬼。
商场上的女人多少都能喝点。
且比大多数男人酒量都大些。
白萌萌也是如此。
但与人不同的是,别人是应酬,她是真喜欢喝,尤其是遇到好酒的时候。
像胭脂醉这样的,她拒绝不了。
这酒太特别了。
好看、好喝、养身体,尤其醉后那滋味,身发热、体发暖,晕乎乎,乐淘淘,浑忘红尘,偏偏脑子还极清醒。
醒后更是神完气足,一点后遗症也没有,就连易失眠的毛病似乎也好了。
什么胭脂醉、英雄血、温柔乡……
明明就是醉红尘嘛。
客房经理美美的享受了一回难得喝到的美酒,半酣时飘然而去,独留下白萌萌在那里不住回味,品饮,到得天明时,一坛二斤的胭脂醉,已所剩无几。
心疼得白萌萌直挠头。
一看那坛子,就知道不好买。
说是非卖品都不为过。
因为尝遍无数美酒的她,居然从来没见过,别说见了,连听都没听说过。
难不成还要去找那姓周的小子?
神秘兮兮,故布疑阵,到头来不过是想引起她的好奇心罢了,自十七岁不小心卷入那次大事件,虽也只是蹭了个边儿,但白萌萌对人心、对世情的认知已超越绝大多数常人,自然瞧出周文那小子对她有企图,虽还不知为什么,也不知他为甚能画出她,但她就是知道。
下车那会儿就决定,再不理他。
她没那么多好奇心。
世上未知之事太多,人不可能一一了解,白萌萌早知这个道理,且她更懂好奇心害死猫,不会对一个毫无交集的小男人产生探究欲望,那是人抛的饵。
但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喝了那小男人的酒,还为下酒听了他的故事。
比常人聪明些、运气好些。
还有点吃软饭的嫌疑。
听着似乎人品还不错。且来历清楚,有根有底,似乎并无什么危险。
白萌萌看那小黑坛。
要不,接触一下?
摇摇头,还是算了。
打电话给前台,要到客房经理的电话,拨通后问:“昨晚听你说,在你们村里能喝到那酒?哪家?你带我去。”
“他们从不单卖的,而且也不是谁都卖,有讲究有规矩的,尤其还贵。”
“贵不怕,我有钱。”
“连鸡带酒,十二只鸡一个疗程,目前价格十八万,且还有价无市。”
“啊?”
贵是贵了点,也不是花不起。
可咋还有鸡呢?
关键她要天天喝,一年下来不老少呢,她虽有积蓄,也经不住这样花呀。
“你带我去看看嘛,成了我请你吃鸡。”白萌萌还是决定先去看看再说。
做完笔录,周文又在学校宿舍陪了秦芳卿半宿,天亮才走,到楼下给李妙妙去个电话,说了昨晚发生在幸福小区的事情,李妙妙闻言大惊,“咋还有这回事儿?不是让李强和李飞护着……”
“你就别迁怒那俩小子了,下班后的事,他们没辙,店里的事你先让别人盯几天,秦芳卿怕是要修养一下了。”
“那我给她换个住的地方吧。”
“也成,邻里皆知,不适合住了。”
“河医家属院吧,那里有个大些的房子,一百多平米,三室两厅两卫。”
“领导住的吧?”
“副主任,年初出国了。”
“幸福小区呢?”
“到时候看吧,不行就卖了,秦芳卿呢?我去看看她。”
“学校她姐哪儿。”